概率论的基础知识
本篇文章,从条件概率开始复习,通过条件概率的可列可加性推出全概率公式与贝叶斯公式,最后得到先验概率与后验概率的概念。
条件概率
定义
在一个事件已经发生的情况下,另一事件发生的概率。
P(B∣A)=P(B)
P(B∣A)叫做A发生的条件下B发生的概率,称为条件概率。
根据古典概型的概率计算模型,已知A发生的条件下,B发生的概率为:
P(B∣A)=P(A)P(AB)
性质
-
非负性
-
规范性
-
可列可加性:
-
设B1,B2,…两两不相容,
-
P(⋃i=1∞Bi)∣A)=P(A)P[A(⋃i=1∞Bi))]=P(A)P[(⋃i=1∞ABi))]=P(A)∑i=1∞P(ABi)=∑i=1∞P(A)P(ABi)=∑i=1∞P(Bi∣A)
由于条件概率满足概率三条件,有关概率的重要结果与运算律均对条件概率成立。
乘法公式
P(AB)=P(A)P(B∣A)
P(A1A2A3)=P(A1)P(A2∣A1)P(A3∣A1A2)
更一般的:
P(A1A2…An)=P(A1)P(A2∣A1)P(A3∣A1A2)…P(An∣A1A2…An−1)
(P(A1A2…An−1)>0)
意义:当我们容易求的事件A的概率时,乘法公式就能求得A、B同时发生的概率。
全概率公式
设试验E的样本空间为S,且B1,B2,…,Bn为S的一个划分(完备事件组)
全概率公式:
P(A)=P(B1)P(A∣B1)+P(B2)P(A∣B2)+⋯+P(Bn)P(A∣Bn)
意义
将复杂事件A划分为较简单的事件AB1…ABn,再结合加法公式和乘法公式计算出A的概率。
可以形象的把全概率公式看作是由原因溯结果,每个原因对结果的发生都有一定的作用。
贝叶斯公式
P(B∣A)=P(A)P(B)P(A∣B)
P(Bi∣A)=∑j=1nP(Bj)P(A∣Bj)P(Bi)P(A∣Bi)
注:通过条件概率与全概率公式推导,上面为P(ABi), 下面为P(A)
意义
在事件A已经发生的条件下,贝叶斯公式可用来寻找导致A发生的各种原因Bi的概率。
先验概率与后验概率
先验概率:指根据以往经验分析,实验或采样前便可以得到的概率。
后验概率:指某件概率已经发生,想要计算这件事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某个因素引起的概率。
举例
假设我们现在有两个盒子,分别为红色和蓝色。在红色盒子中放着2个苹果和6个橙子,在蓝色盒子中放着1个橙子和3个苹果,如下图所示:
图中绿色表示苹果,橙色代表橙子。假设我们每次实验的时候会随机从某个盒子里挑出一个水果,随机变量B(box)表示挑出的是哪个盒子,并且P(B=blue) = 0.6(蓝色盒子被选中的概率),P(B=red) = 0.4(红色盒子被选中的概率)。随机变量F(fruit)表示挑中的是哪种水果,F的取值为"a (apple)“和"o (orange)”。
如果我们已知某次实验挑出来的是orange,这个orange从红色盒子挑出来的概率?
P(B=red∣F=o)=P(F=o)P(F=o∣B=red)P(B=red)=32
此处,
- P(B)称为先验概率,因为在得到F为o或者a的时候就可以得到。
- P(B=red∣F=o)称为后验概率,在完整的一次实验以后得到F的具体取值才能得到的概率。